环县 “三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10-26 】 【选择字号:

10月23日,环县政府县长、县编委主任何英禅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了省编委《关于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就机构编制工作作出重要安排。

何英禅指出,要严格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强化管理,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一是严格用编审核。坚持“编制审批在先”原则,今后凡涉及人员调动,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人社部门方可发文。主管部门有人事调配权限的,以部门意见为主,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人社和主管部门联合发文。二是严控机构编制。今后人员调整,优先消化超编人员,全力完成控编减编任务。三是严禁超编进人。今后如出现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超编进人,财政部门不得核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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