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编委安排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10-13 】 【选择字号:

近日,为了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落实到位,环县编委安排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分为自查和督查两个阶段,自查阶段由各乡镇及相关单位结合专项督查所列内容开展自查,自查工作结束后,形成自查报告按照规定时间报县编办;督查阶段由纪检、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进行督查,采取座谈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按照机构编制督查工作范围进行。

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不动产登记机构设立是否到位、人员编制划转是否到位、资产档案移交是否到位、职责整合是否到位、职责履行是否到位等五个方面。

通过督查,督促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划转、职责整合、档案移交等方面全部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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