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环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三定”规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5-14 】 【选择字号:

关于印发《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环县人民政府

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环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环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环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庆发201053号)和《中共环县委、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环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环发201041号)精神,设立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环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为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

划入的职责:将原环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承担的职责划入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县政府的日常政务和事务;了解掌握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主要工作情况;搜集整理县内外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及信息,为县政府领导同志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二)承担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同志召集的其它专业会议的准备、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各类公文;承担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讲话稿的起草、审核工作。处理各乡镇、各部门送达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各类文电。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五)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拟办意见。对部门之间、乡镇之间和县内外有关工作进行协调。

(六)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和县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县政府总值班工作。

(七)收集、编辑信息并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报送重要信息和重大情况;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部门的工作。

(八)承担县政府及办公室来宾调研、接待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国有资产的采购、管理及财务管理工作。

(十)做好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服务、事务、县政府办公室机关的后勤保障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服务工作。

(十一)协调办理全县外事侨务工作和涉外事务。

(十二)指导管理所属事业单位及县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工作。

(十三)主管全县地方志工作,负责地方综合年鉴的编纂及协调工作。

(十四)主管全县防震减灾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依法治国方略及国家有关法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政府法制建设规划、计划。

(十六)负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市政府法制办交办的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十七)贯彻落实《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信息反馈和统计工作。

(十八)协调解决全县行政执法中发生的矛盾和争议,对行政执法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问题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十九)负责全县政府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考评和奖惩工作;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监督证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件的颁发、审验和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全县的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县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涉及县政府的行政应诉事务。

(二十一)承办政府重大合同的审核和有关涉法事务的处理,政府法律顾问的考察、推荐、聘任、解聘、联络、服务工作。

(二十二)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环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内设4个股室:

(一)综合股(加挂防震减灾办公室牌子)

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重大活动和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全县性综合会议的协调、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的收集整理和会议的组织、协调、记录、会议纪要的起草及会议决定事项的协调落实工作;承担县政府办公室党支部会议、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全体职工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与各乡镇政府及县直各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负责政府办公室和下属单位的考核、干部调配、人事管理和工资等工作;统筹协调县政府办公室内部股室工作;办理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交办的其它事项。制定全县防震减灾工作规划,贯彻落实有关技术规范;组织与防震减灾有关的社会活动;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参与地震现场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灾区重建规划;管理城区、农村工程抗震设防及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登记和资格验证;会同宣传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负责处理地震误传和谣言事件。

(二)文秘股

负责政府办文秘业务及值班工作;承担县政府领导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文件的起草、核稿工作;负责以县政府及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的文电、各县长讲话的起草、审核等工作;负责承办各乡镇、县直部门向县政府的请示、报告的办理工作;负责县政府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协调组织综合性、专题性调查研究活动;承担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纂工作,为领导提供决策咨询;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文书处理、文件打印、校对和机要通信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的印鉴、函件管理工作;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负责上下级来文来电的收发分送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的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办公室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建设和管理。

(三)财务股

负责政府机关年度经费包干预算、结算及办公室的财务管理;负责政府办及所属单位的工资管理;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经费预算、结算和财务服务工作;负责政府办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四)后勤股

负责政府办公室车辆管理;承担县政府及办公室接待工作;负责组织机关的社会事务活动。统一管理政府机关房地产及公共设施;承担办公室及所属单位的办公、生活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房屋的建设、维修、调整、开发及水、暖、电、通讯设施的管护工作;承担职工的生活福利管理;负责政府机关的卫生、绿化工作;负责机关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设立环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环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纪检组。

四、人员编制(略)

五、其它事项

(一)环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正科级事业单位,挂靠政府办。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全县的侨务及涉外事项,协调指导全县的外事活动和外宾接待工作;审查办理全县临时出境人员的有关手续,负责收交出国归来人员的护照;贯彻执行党的侨务政策,保护归侨、侨眷、港澳眷属和华侨的合法权益,办理归侨、侨眷的离退休工作;办理省、市侨办、外事办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环县县政府信息督查室。正科级事业单位,挂靠政府办。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收集处理和报送信息,为县政府领导及时了解情况、处理问题和实行科学决策提供服务;协调和指导政府系统的政务信息工作;负责组织县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部门的工作联系;负责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对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国务院、省、市、县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批示件的办理情况;组织承办各级人大代表、各级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和提案的催办反馈工作。

(三)环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正科级事业单位,挂靠法制办。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办理县政府依法管辖、处理的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和涉及县政府的行政应诉事务;指导、监督、协调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人员的资格审查;负责建立完善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方面的配套规定和制度;负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六、附则

本规定由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编办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