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三定”规定
关于印发《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环县商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环县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环县商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环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庆发〔2010〕53号)和《中共环县委、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环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环发〔2010〕41号)精神,设立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环县商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职责
1、将除工业和通信业以外的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职责,划给县发展和改革局。
2、将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划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划入职责
1、原县工业局(县乡镇企业局、环县中小企业局)的职责。
2、原县招商局(县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的职责。
3、原县石化办承担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职责。
4、原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具体包括:研究提出全县工业发展战略,拟定工业行业规划,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指导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的贯彻执行;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新增职责
1、负责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和管理。
2、负责全县盐业流通管理工作。
3、协助省无线电办公室庆阳管理处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工作。
4、负责全县境内有关中国公民出境就业备案登记、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审查、申报和监督检查。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工业和信息化有关法律、法规、发展战略、指导方针和政策措施;研究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信息化建设与工业发展的有效融合;负责组织实施“工业强县”战略;负责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积极培育支柱产业、名牌产品和骨干企业;加强煤、电、油、气、运等经济要素的综合协调服务,解决工业、通信业、生产性服务业等新型工业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监测和分析工业、信息化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指导信息,进行全面预警预测和信息引导;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应急救援、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等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工业信息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全县信息产业规划;指导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参与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和信息基础设施发展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
(三)负责制定全县企业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贯彻执行以及质量管理工作,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协调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科技重大专项;管理企业技术改造、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及产学研结合,实施名牌战略;负责企业职工队伍教育培训和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四)负责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综合协调;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等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实施工业、通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评估工作和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协调循环经济园区和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
(五)负责拟订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县农产品加工、食品、轻纺、医药、建材、机械制造等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县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指导和联系工业行业协会工作。
(六)负责全县煤炭和电力行业行政管理;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石油、煤炭、煤层气、电力、煤化工、新能源以及其他重要矿产资源开发等产业发展规划草案及年度计划;负责煤、电和新能源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开发、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负责全县境内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
(七)贯彻落实市、县工业产业聚集发展的战略部署;负责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编制;组织实施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业集中区规范化管理。
(八)指导工业和信息产业企业加强管理、环境保护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协调治理企业发展环境和治乱减负工作,承办县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指导工业、信息业和商贸流通领域企业搞好安全生产。
(九)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拟定全县商务领域发展规划和流通体制改革建议;组织实施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组织并实施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城市商业网点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
(十)承担牵头协调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流通市场监管工作的职责,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执行有关食品放心工程等政策法规,负责全县家畜(禽)定点屠宰和肉类冷藏加工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酒类商品和成品油流通的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并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进出口商品管理,研究、指导和服务全县涉外及世贸组织相关业务,组织并实施全县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和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批、立项和管理工作,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承办各类招商引资项目的考察洽谈、组织签约和成果统计、汇总上报;按权限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审核、上报及变更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四)负责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县内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和权益保护、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审核、申报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审核或根据授权核准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民间组织对我县的无偿援助项目及赔款工作;负责组织我县参加各类洽谈会和商贸活动;指导、协调全县商务领域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盐业流通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环县商务局)设6个股:
(一)人秘财务股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局机关和挂靠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社会保险、培训教育、年度考核;承办党务、政务、文秘、会务、档案、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财务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党总支部和局务会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承办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
(二)经济运行股
负责工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拟定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规划、投资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和分析全县工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发布重点产业信息;负责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经济运行协调及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供求平衡;研究解决工业、通信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工业强县”战略的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农产品加工、食品、轻纺、建材和机械制造等行业发展规划;负责财源建设项目、工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等项目的申请、报批和落实工作;指导全县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工作;研究和规划全县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目录;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科技进步项目的审查、报批,组织实施名牌战略;负责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和产学研结合;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工业和通信业产业损害调查和产业安全工作,参与反垄断相关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工作;指导工业企业改革发展;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负责工业领域应急救援和重要产品储备工作;负责协调治理企业发展环境和治乱减负工作,承办县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系企业家协会工作。
(三)商贸流通股
负责全县商务工作。拟定全县商务领域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组织并实施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城市商业网点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监督商贸流通市场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牵头协调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流通市场监管;负责食盐、成品油、酒类商品流通市场管理;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和肉类冷藏加工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负责拍卖、典当、民爆器材、旧货流通的监督管理和旧机动车辆、废旧汽车报废回收管理;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组织参加各类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负责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民间组织对我县的无偿援助项目及赔款工作;监测分析全县商贸流通市场运行情况;负责商贸流通领域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境外投资及出国商务考察团、赴境外举办各类展览会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商务领域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负责对全县餐饮、宾馆饭店、洗浴、美容美发、人像摄影的监督管理和等级评定申报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
(四)资源利用股
负责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等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实施工业、通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评估和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协调循环经济园区和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
(五)煤炭电力股
负责全县煤炭、电力和新能源开发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石油、煤炭、煤层气、电力、煤化工、新能源以及其他重要矿产资源开发等产业发展规划草案及年度计划;负责煤、电、新能源产业和其他重要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开发、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负责全县境内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
(六)园区管理股
负责全县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业产业聚集发展的战略部署;负责工业集中区发展规划编制;负责组织实施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引企入园,监督入园企业落实固定资产投资,指导企业科学管理、文明生产、打造品牌、提高效益,推进工业集中区规范化管理。
设立环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环县商务局)纪检组。
四、人员编制(略)
五、其他事项
(一)环县酒类商品管理局,正科级事业单位,挂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负责酒类商品生产、批发、零售的登记备案及报批工作;整顿酒类市场,打击生产、销售假酒的行为。
(二)环县节能监察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挂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全县节能工作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对全县用能单位和生产经营、销售节能产品的单位、个人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情况监测和监督检查;负责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事件进行查处;协同有关部门对相关案件开展联合执法;负责指导全县各行业节能工作。
六、附则
本规定由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